财务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从江梯田湿地生态系统贵州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从江站)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野外站建设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贵州大学财务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经费设立专门账号,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财务管理,经费开支符合财务制度和规范。

第二条  从江站使用专项经费实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原则。严格实行站长负责制和重大事项站务会集体决策制度;强调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从江站以稳定提升队伍、巩固引领地位、增强发展能力为目的,以专项经费重点奖励从江站固定人员中获准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在从江站主要方向做出重要显示度成果(以从江站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重大影响论文和省部级以上重要成果奖);奖励从江站固定人员以外以从江站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符合支撑从江站发展要求的其他重要成果的贡献者;奖励在从江站运行管理和改革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条  从江站利用专项经费加强自主研发,包括自立重点招标项目、特别资助项目、预研项目等,每年根据需要由从江站站务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需求,遵循“严格控制、宁缺毋滥”原则,由学术委员会评审立项,严格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和目标考核管理。

第五条  从江站积极利用专项经费做强开放研究,扩大和巩固支撑。在执行原有开放课题机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重点支持校内外其他单位参与本从江站建设的科研团队或个人,研究内容须符合从江站主要方向或从江站确定的新拓展领域及交叉研究。

第六条  从江站利用专项经费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包括:补贴大中型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办会经费缺口;支付从江站根据需要统筹邀请的著名专家来站合作、交流、指导的有关费用;支持特别派出人员完成从江站统筹确定的合作交流任务。

第七条  如需使用专项经费进行设施设备更新、公用软件升级、从江站改造及环境整治等,须由从江站统一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协助完成具体工作。

条  从江站为了有目的、有计划地使用专项经费推进事业发展,对专项经费实行年度预算制和决算制。从江站办公室负责财务工作的日常管理,并指定相对稳定的财务人员。

条  专项经费纳入从江站财务系统管理,严格遵守从江站财务系统管理规定,做到严密程序、数据详实。各项费用的报账需逐项填报票据金额等数据,同时每张票据需经项目负责人或单负责人签字,然后交财务人员审查并分类别确定进入报账项目账号并签字确认,审查后的票据交从江站站长审批签字后报账。

条  从江站财务管理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意识,积极协助从江站站长做好从江站的各项财务预算、审核、决算及其他财务事项。从江站依托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对专项经费进行监督、检查及审计等,专项经费财务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本办法实施细则由从江站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